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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92.公司名稱:普萊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員工酬勞金額為新台幣17,011,892元。(2)董監事酬勞金額為新台幣4,763,330元。(3)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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