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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72.公司名稱:超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說明如下:員工酬勞新台幣266,737,682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53,347,536元,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提撥金額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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