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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03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39,923,338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03/04~105/05/03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5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2.57~25.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第6次買回4,690,000股已辦理註銷完畢。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不適用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 由:本公司擬買回流通在外股份討論案說 明:1、本公司為穩定股價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議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執行買回庫藏股註銷作業。2、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3、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5年03月04日起至105年05月03日止買回3,500,000股(即3,500張)。4、買回之區間價格依規定計算上下限,但上限不超過每股25元,得低於下限買回。5、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6、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90,299,914股,本次擬買回註銷之股份佔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88%,且以自有資金買回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註銷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7、其餘執行作業細則授權董事長。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獨立董事李易諭、林渭宏表示同意決議。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5年03月03日第七屆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5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8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加百裕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12.57元至每股25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25元計最高為87,500仟元,依據該公司一○四年第三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資本公積之金額,合計為1,339,924仟元,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前述NT1,339,924仟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87,5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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