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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壹、本公司於104年8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0590號函申報生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一、公司名稱:士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E801010室內裝潢業2.F113020電器批發業3.F113110電池批發業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5.F211010建材零售業6.F213010電器零售業7.F213110電池零售業8.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9.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10.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11.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12.H701060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13.H701080都市更新重建業14.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15.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16.I102010投資顧問業17.I103060管理顧問業18.JZ99050仲介服務業1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章程額定資本額2,500,000,000元,分為2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33,790,900元,分為93,379,090股(其中特別股股數為17,000,000股,普通股股數為76,379,090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北路6段90號8樓五、公告方式:依法公告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中。()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7人、監察人2-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72年12月27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104年6月9日。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30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認購金額新台幣10.00元。(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新股總額10%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其餘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257.01685股。其中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3)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總額1,233,790,900元,分為123,379,0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本次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十一、主辦承銷機構:康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二、股票簽證機購:採無實體發行。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四、代收股款機構:第一銀行中山分行。存儲專戶機構:第一銀行新生分行。十五、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1.原股東及員工增資股款繳納期間:104年12月15日至104年12月18日。2.特定人繳款期間:104年12月21日至104年12月22日十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法﹕請親洽或附回郵索取,或透過網路索取()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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