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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好市多行銷企畫副總經理王友玫今天受訪時表示,與處理廚餘業者合約禁止廚餘再利用,公司對廚餘處理有作業規定,例如逾期肉品須淋上醬汁或雞油,如為罐頭則要絞碎。 屏東地檢署在6月間獲報指有業者在高雄等地區的大賣場回收過期下架食品、肉品等廚餘,以餵養豬隻食用為掩護,將過期食品轉賣不特定人食用。 屏檢指出,業者每天到高雄前鎮區、鼓山及大寮區地區,載運賣場及食品公司過期下架的生鮮食品、肉品等,檢視、分類後,將外觀較佳的肉品及蔬果逐一清洗去除異味及其他雜質,再以塑膠袋分裝成小包裝,以每包新台幣100元轉賣給下游餐飲業者,腐敗的食品載往豬舍餵食豬隻。 市府衛生局表示,11日配合屏東地檢署查察,初步認為賣場業者沒有違法。衛生局說因為屏檢還在偵辦此案,暫不便多做說明。 王友玫說,公司委外處理廚餘時有評估業者是否有養殖場才同意代清運,再者,公司也依廚餘處理流程於逾期肉品和食品上淋上醬汁和雞油等,深色的醬汁已將肉品染色。 至於逾期罐頭等,多會用絞碎機絞碎;至於日餘量多寡,好市多未回應。1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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